发布时间:2014-12-26 发布者:王碧波 访问次数:
各院系: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学校决定自2014年起实施“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
为规范“创新项目”的管理,学校制订了《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川外办发﹝2014﹞81号)(见附件1),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每位研究生只能主持申报或参与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主持有校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1),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各院系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及有关材料统一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院系上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批准立项。
三、申报限额与资助金额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院系申报限额见附件3。
2014年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型,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6万元。
四、申报材料
请各院系于2015年3月19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2014年)》(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朱斌
联系电话:65381635,Email:414897181@qq.com
附件附件1 川外办发(2014)8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14年).doc
附件3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各院系申报限额(2014年).doc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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