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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10-01 访问次数: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川外国语大学(简称“川外”,英文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缩写SISU)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历经47年建设发展,现已建成覆盖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及交叉学科等7个学科门类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外国语言文学、翻译学科跻身全国同类学科第一方阵,其他学科发展均取得新突破;教育学连续两年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500强。

办学进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团结、勤奋、严谨、求实”优良校风,弘扬“海纳百川、学贯中外”校训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培养“有家国情怀、有国际视野、有专业本领”的高级外语专门人才和高素质涉外复合型人才。

为规范做好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升考生服务质量,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6〕2号)及重庆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备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约1160人;另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招生计划,拟招生20人,报考专业不受限制。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具体招生专业(方向)和拟招生人数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我校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除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为非全日制外,所有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为非全日制,招收对象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要求,遵循相同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本章程涉及的年限要求均指从毕业到2027年9月30日)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对应规定要求。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第(一)款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第(一)款第1、2、4项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和工作经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③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材料,主动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严格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按照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不予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报名信息和报考资格由我校和报考点共同审核确定。考生填报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考、不予录取,实行随时发现、随时取消资格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考试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3年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分值不累计。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其中一个项目,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 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六)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报名时须如实填报该专项计划。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八)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获得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九)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完成复审,最终确定考生相应资格。其报考人员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负责初审,其余环节资格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初审。未按要求申报或经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得享受相应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不得进入有关专项计划的初试、复试。

(十)报考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身份)接受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已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且审核通过,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不得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十一)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已被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六、初试

(一)初试科目、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

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学校自主命题科目参考书目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附件2),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下载网址:https://graduate.sisu.edu.cn/tzgg/ceafaf3c7a49400faad9d54515a6cec3.htm。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初试全部采用笔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组织的考试,成绩一律不予承认。

12月19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三)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初试成绩。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按程序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复核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规定执行。

七、复试

(一)复试主要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为必考环节。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及复试单项考核成绩设定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于复试前在我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我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按专业(方向)确定并公布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包括总成绩要求和单科成绩要求,下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以及该计划接收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较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期间,我校将通过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身份以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参加复试。

(六)考生应当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严格履行《诚信复试承诺书》约定内容,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相关考务信息。

(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加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参加复试考生不加试报考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外。

(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审计等3个专业学位,复试阶段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如有必要,经重庆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我校可另行组织考生二次复试。

八、调剂

(一)相关专业(方向)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校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申请。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且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三)调剂办法和调剂实施细则于调剂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复试开展,复试前采取“函调”方式进行考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本人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个人鉴定和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等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计算,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针对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构成,我校可结合实际对综合成绩权重作出优化调整。

(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与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7年9月30日前,下同)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五)被录取新生因身心健康、应征入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原因,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应征入伍的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考生不具有研究生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的学制、学费、培养、奖助等按照实际入学年级的管理规定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开展,拟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在本人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并提交体检报告(表)。

十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

1. 全日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区域国别学、马克思主义理论7000元/生·年,教育学6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金融、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审计、戏剧与影视13000元/生·年,法律11000元/生·年,教育、社会工作10000元/生·年。

2.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1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实际收费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二、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正常学习生活,我校已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评定比例按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按每年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三)新生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占比20%;二等奖6000元/生,占比30%;三等奖4000元/生,占比30%。

(四)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年,占比20%;二等奖6000元/生·年,占比3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比30%。

(五)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省级项目5000元/项;校级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学科项目3000元/项。

(六)国(境)内交流访学资助:400元/生·年。

(七)国(境)外交流访学资助:由学校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以及在外参会、访学期间的生活补贴。

(八)“三助一辅”与勤工助学:管理助理、学生辅导员岗位补助标准为1500元/生·月,勤工助学岗位补助标准为480元/生·月。

注: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推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视为有固定工资收入)。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四川外国语大学

学校代码:10650

部门名称: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3-65385296

电子邮箱:yzb@sisu.edu.cn

办公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四川外国语大学立德楼B413室

邮政编码:400031

十四、公示和监督渠道

公示网址:https://graduate.sisu.edu.cn/

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3-65385224

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b@sisu.edu.cn

十五、其他事项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若本招生章程内容与教育部、重庆市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重庆市2027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三)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售卖考研参考书及考研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