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9 访问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川外发〔2019〕8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外国语言文学

二、遴选名额

遴选名额上限为6人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川外发〔2019〕82号)(附件1)的相关内容;按需设岗,宁缺毋滥。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申报人须于5月1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2,适用于博士生导师遴选程序)或《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3,适用于具有外单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转校认定)纸质稿一式二十五份,及电子版。

2.支撑材料:科研成果、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批文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五、遴选程序

1.  个人申报;

2.  学科小组评议;

3.同行专家通信评议;

4.  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

5.  公示拟选人员名单。

六、有关要求

1.各申报人应完整、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2.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遴选申报的组织工作。

 

系人:周丹丹,李曼电话:023-65380002 

箱:sisuyjsb@126.com

 

附件1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pdf

附件2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doc

附件3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doc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