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27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工作定于2013年4月1日至4月15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补考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1、考试类课程补考时间为: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5日,考试科目为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
2、补考由各教研室或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并报研究生部备案。所有课程补考须在第7周(4月15日前)结束。
二、考试对象
1、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2、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学生;
3、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补考:
(1)期末考试无故旷考的学生;
(2)任课教师要求重修课程的学生;
(3)被任课教师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
三、其他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准时到相应考场参加考试。无任何证件、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
2、学生参加考试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凡发现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四川外语学院研究生违纪处分细则》第二十六条处理。
3、监考教师务必严格执行“监考人员职责”,遵守考场纪律和要求,完善考试环节。
四、阅卷要求及成绩公布
阅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阅卷工作,并将成绩单报研究生录入教务系统。
联系电话:65380001 联系人:李 科
研究生部
20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