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3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以及《四川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川外发﹝2019﹞93号)等相关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过程管理和分流淘汰,中期考核成绩应客观反映研究生学业表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级学术型研究生和2019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及要求
(一)各培养院系务必在5月6日前将各专业(方向)的中期考核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方案需按培养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制订,严格考察学生学习情况和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能力,方案一旦确定,需严格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定于5月11日至6月12日举行,请各院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考核。
(三)各院系6月19日前将中期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思想、身心健康、专业课程学习情况、专 业及方向书目阅读情况、论文开题计划、学术活动、语言能力(语音 语调、口语表达)。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考核应注重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应注重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四、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包括:考核小组网络面试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
五、考核细则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考核表,并由班长汇总后统一交至相关院系培养办公室。
(二)各培养院系和研究生院直管教研室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原则上不少于3名导师,并确定1名考核小组组长。
(三)各院系教学秘书收取《考核表》后填写相关内容,并在中期考试前发给相关考核小组,由教研室主任或考核负责人填写考核情况。
(四)综合考核结果分“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种。“通过”者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和撰写环节;“暂缓通过”者须再次参加考核,重新考核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如第二次中期考核仍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终止学业;“不通过”者,按照相关规定终止学业。
(五)考核结束获,各院系自行保存《考核表》,并将中期考核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李科 周丹丹,电话:65380002,电子邮箱:sisuyjsb@126.com
附件: 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