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2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渝教办外函〔2012〕125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
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选拔及申请受理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留金发[2012]3012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进行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就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第二批只面向国内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学费资助人员)。
二、申请条件: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办法(2012年)》执行,详见“国家留学网”——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三、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向重庆市教委国际处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0日—30日。
四、受理时间:各有关单位务必于5月31日前将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及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市教委国际处。
五、工作要求
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的重要举措。充分利用国家公派留学渠道,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我市公派出国留学的规模和层次,对于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人才质量,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从本单位人才培养战略出发,认真研究项目指南和选派计划,合理确定项目申报人员。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有关项目申请指南,有针对性申请,同时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一旦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原则上不得放弃。
六、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重庆市教委国际处
联系电话:63861218;
联系人:杨既福 徐厚智
电子邮件:cqjwgjc@163.com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Zhuanti/9ea34ccb8d6a4994bd68690ade2e4de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