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1-2022学年工作安排,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实际,现对本学期期末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门课程行课至2022624日止(第18周),627-78日(第19-20周)安排期末考试或学期论文指导。

二、任课教师须按时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内容和课程考核。外国语课程考试由通识教育学院统一组织,于62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课程考试在第19-20周进行,尽量采用不聚集的方式进行。如考试形式为学期论文,请任课教师在627日之前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研究生新教务系统),发布学期论文撰写要求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并在第19-20周指导选课研究生查阅资料、撰写学期论文。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提前考试。

三、课程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 考核方式可采取课程论文或课程考试等方式。

2. 考题应涵盖对本课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理解和应用的内容。

3. 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论文或考试成绩占70%(专业学位课程可按教指委要求适当调整比例)。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考试成绩达到70分者可获得相应学分;选修课程成绩达到60分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严禁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在考试(考核)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如有查实,我院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研究生于624日至627日中午12点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完成网上评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各学院于6月中旬前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完成下学期课程安排。研究生根据个人学习计划于6月下旬、7月上旬网上选课;研究生选课务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下学期不得无故改选、退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毕业研究生的期末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八、本学期79日开始放暑假,下学期825日教职工上班,826日学生报到,829日正式行课。

九、研究生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任课教师提交课程论文或作业;任课教师在下学期第二周星期五前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提交课程成绩,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含口试试卷等。

十、课程补考、缓考在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立德楼B415),联系人:周丹丹、童舟,联系电话:023-65380002

 

研究生院    

20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