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31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15-2016学年工作安排,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实际,现就本学期期末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门课程行课至2016年7月8日止(第19周),2016年7月9日-8月31日期间放暑假。 二、任课教师须按时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内容和课程考核。外国语课程考试由大学外语教学部统一组织在7月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课程考试在第19周随堂进行,如考试形式为学期论文,请任课教师在第19周继续上课。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停课复习或提前考试。 三、课程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考核方式可采取课程论文或课程考试等方式。 2.考题应涵盖对本课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理解和应用的内容。 3.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论文或考试成绩占70%。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考试成绩达到70分者可获得相应学分;选修课程成绩达到60分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严禁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在考试(考核)中的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如有查实,我院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2015级将于6月20日-24日进行下学期“专业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网上选课。各院系要组织学生按时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完成选课工作。选课工作务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下学期不得再改选、退选。体要求见:http://graduate.sisu.edu.cn/Html/1/bszn/2013-09-05/232.html “跨专业选修课程”为避免 与“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跨专业选修课程”选课可以在下学期第一周内进行修改。具 六、毕业班学生的期末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下学期,学生报到日期为2016年9月2日,9月5日正式行课。 八、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相关课程老师提交课程论文或作业;任课教师须在下学期第三周星期五前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提交课程成绩,并向所在院系提交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含口试试卷)、论文等。 九、课程补考、缓考工作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十、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电话:023-65380002。 研 究 生 院 201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