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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届硕士研究生学分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7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证2022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毕业研究生学分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自查关键点

1.总学分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关于毕业总学分的要求;

2.学术与实践活动学分是否获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2个学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这个板块的学分要根据本专业方向培养方案中相关要求去获得);

3.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是否在70分及以上,选修课是否在60分及以上;

4. 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的学分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关于相应课程类别的学分要求。

请注意:每位毕业研究生的学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方可参加毕业答辩、申请学位

二、学分自查安排

1.   2019级及2019级以前未毕业研究生

由于我校于2020年更新了研究生教务系统,2019级及以前研究生成绩暂时不能在新教务系统学生端完全显示。请各学院教秘老师在新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单”页面,打印或导出成绩单,发给学生本人进行自查。

2. 2020级今年将毕业研究生

2020级今年将毕业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新教务系统,在“培养—我的课程”页面,查询自己的学分和成绩是否满足以上要求。

三、其他事项

1.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新教务系统后,如果在“我的课程”板块出现“个人学习计划外”课程,说明研究生在制定学习计划时未将本课程添加在个人学习计划里。因此,研究生需在“培养—个人学习计划—增加跨专业选修课”页面,将这门课添加在“个人学习计划”里,这样本门课程学分才会有效。

2. 培养环节中,如学术型研究生暂未获得“学术与实践活动”中“学术训练”2个学分,请抓紧时间提交12次及以上学术活动报告,并提醒导师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学分。

3. 培养环节中,如专业型研究生暂未获得“学术与实践活动”学分,请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立即提交相关实践报告等材料,方可获得学分。

4.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本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人学分获得情况,如发现各类学分不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应抓紧时间采取选课、提交相应材料等措施弥补,避免下学期因学分达不到要求而不能参加毕业答辩、申请学位。

5. 各培养学院组织2022届毕业研究生在2022年1月11日前完成学分自查工作,并于1月13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经学院领导签章的学分自查情况说明(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联系人:周丹丹、李曼,立德楼B415,65380002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