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3 访问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川外办发〔2016〕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和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二、选聘名额
选聘名额为3人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请见《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川外办发〔2016〕71号)(见附件1)的相关内容。
四、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申报人须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12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十五份并附电子版)。
2.支撑材料:科研成果、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批文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五份,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五、遴选程序
1. 学科小组评议;
2.同行专家通信评议;
3. 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
4.公示拟选人员名单。
六、有关要求
1.各申报人应完整、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2.《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3.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遴选申报的组织工作。
附件1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 川外办发〔2016〕71号.pdf
附件2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20160615修改.doc
联系人:李科电话:65380002
电子邮箱:sisuyjsb@126.com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