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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3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根据重庆市教委文件(渝教研〔2015〕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经我部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以下简称“优质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选范围

本次优质课程的申报及评选范围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或专业必修课,以及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已纳入前两批立项建设的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目标定位明确,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或教学材料,能体现本学科领域最新科学技术和教学改革成果。

(二)课程教学团队优秀,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的教学改革成果,课程负责人必须是承担本课程实质性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

(三)支撑课程的学科实力较强,课程所属学科一般应是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学科。课程的整体基础条件较好,实际开设讲授过三届以上研究生,原则上应是开课单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

(四)课程资源应具有较大共享价值,可为全市多所高校或多个学位点设置的同类必修课程提供资源共享。课程所在单位信息网络条件较好,能满足课程资源的网络共享需要。建设期满,须提交课程资源供市内各高校共享。

有涉密内容的课程不属申报范畴。

(五)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教改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在促进研究生创新教育,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上取得了实效。

(六)申报单位重视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落实。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优质课程须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8份;并发送电子文档到sisuyjsb@126.com。

(二)申报优质课程有关的附件材料:

1.课程教学大纲;

2.使用的教材或讲义;

3.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

4.近三年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见附件2);

5.本课程服务的主要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6.课程建设规划。

上述材料除教材或讲义外,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的优质课程建议名单经审查后上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研究院统一上报。

四、经费及管理

(一)优质课程的建设经费实行多渠道筹资的方式解决,包括市级财政资金、单位配套资金和社会资助等。

(二)市属高校的优质课程建设经费,市级财政按每门2万元/年划拨。非市属高校的优质课程建设经费,市级财政按每门1万元/年划拨,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建设经费,时限2年。

(三)优质课程的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研究生院将加强优质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财务报账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有意申报者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李科;联系电话:65380002;电子邮件:sisuyjsb@126.com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报书

附件:2.研究生教学任务书

以上附件在此处下载:关于申报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