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8 访问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渝教研〔2011〕6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川外办〔2018〕7号),为做好市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组织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二、结题验收申请
重庆市教改项目团队请填写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校级教改项目团队请填写附件2《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同时提交项目的相关研究成果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只交电子版,电子版为word版文件,支撑材料扫描后制作为pdf)。
三、验收工作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5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上述相关材料,发送电子文档到sisuyjsb@126.com。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验收结题。
四、验收材料报送
项目通过验收后,相关材料均需报研究生院存档。
联系人:鲁梦歌,电话:65380133 邮箱:sisuyjsb@126.com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