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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网上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4 访问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排课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室的利用率和课表编制的合理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程安排

(一)制作教学计划(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里依据培养方案生成下学期教学计划,对于下学期不需要开设的选修课程,由开课单位在系统中设置停开。

(二)教学任务填报(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

各开课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程》(2014年9月修订)和《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川外发〔2021〕88号)认真审核并落实主讲教师,并在教务系统填报教学任务。

(三)公共课排课工作(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

本科各公共课开课单位配合教务处完成全校公共课的排课;研究生学位基础课开课学院完成研究生学位基础课安排;各研究生开课学院完成下学期只承担研究生授课任务的教师的课程安排。

(四)本科教务系统智能排课(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本科教务系统进行智能排课。

(五)人工排课(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6日)

本科课程无法完成系统智能排课的,由教务处进行人工安排。研究生专业课由各开课学院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人工进行安排,开课学院核查无误后,在研究生教务系统内最终确认。

(六)课表调整(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

各开课学院查看排课结果,检查课表中教室类型、容量和时段等进行信息,对不合理安排进行人工调整。

(七)本科课表发布(2022年1月13日)

  学校计划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7:00发布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表。本科课表发布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课表调整申请。  

二、工作要求

(一)教室安排保障教学需求和效果

  教学任务填报时学院应选择类型和容量合适的教室。排课时按照学生校区安排就近排课,尽量避免学生跨校区上课。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安排在东区宏文楼和培英楼,少量特殊情况可安排在西区教学楼。  

(二)课程安排衔接合理

各单位应切实以学生为中心,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本着有利于学生学习的原则,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排课。排课要充分考虑整个学期各专业的课程进程排布合理、均衡,充分考虑知识循序渐进、前半学期与后半学期课程的有序衔接,避免因进程不合理而造成学生学习脱节、学习任务不均衡、学习任务量前紧后松等现象。

(三)学时安排与分配恰当

各单位应相互协同配合,合理安排时间,保障课表编制质量。原则上,周学时为3节的课程不能连排,要单双周分别按4节和2节安排。要兼顾教师课表与学生课表的合理性,避免教师上课时间过度分散或学生上课时间过度集中。

(四)工作沟通与充分准备

在教学任务填报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应与授课教师做好相互沟通,选择教学所需的教室类型。同时承担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的相关单位应做好相关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教学任务的协调,避免冲突,使课表编制更加合理。

三、其他事项

由于排课的各项工作之间前后紧密关联,过程环环相扣,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及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课表顺利发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