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9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第十九周(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为实践周。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切实落实实践周各项工作的安排,各教学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安排灵活多样、适合本专业及年级特点的实践活动,并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注意: 1.各院系务必于2015年1月8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上报实践周各专业各年级的实践计划。下学期开学后,请各院系于2015年3月6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上报各专业各年级实践周活动总结。 2.实践周开始前,请各院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践周期间要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使实践周的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