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填报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5 访问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继续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修订)》(川外办﹝2020﹞49号),决定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修订)》(川外办﹝2020﹞49号)(附件1)的相关内容。

二、拟增列名额

   详见附件2。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时间

申请人须于6月4日前在学校主页“办事大厅”中“研究生信息平台”(研究生新教务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   初次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类型1)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2.   已具有外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我校相应专业导师资格(类型2)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   申请跨专业(方向)指导硕士生导师资格(类型3)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跨专业指导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   申请类型1和类型2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另需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传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或“提交”按钮。保存后可再次修改,但学院无法审核;点击“提交”后申请人无法再次修改,只有学院驳回后方可修改。

6.申请校外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类型4)不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中填报,而需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3),纸质稿一式五份,及电子版。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类型1、2、3申请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填写完成并提交后,需下载导出申请表格,打印五份,于6月7日前提交给相关学院;类型4申请人也需于6月7日前向相关学院提交《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五份和电子稿。

2.  各学院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6月9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通过初审申请人的上述申请材料,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4)。

3.  研究生院提请校学位委员会(研究生组)在6月下旬完成评选,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各申请人应完整、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各学院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2.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导师选聘工作。

附件1:四川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修订).pdf

附件2: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专业方向一览表.xls

附件3: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4: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列汇总表.docx

 

 

系人:周丹丹,李曼电话:023-65380002  

箱:sisuyjsb@126.com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