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位论文用专业工作语言撰写,其中,英语在两万词左右,汉语在三万字左右;若使用其他专业语言撰写,须先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研究生院审批。 2、论文详细提纲、初稿、二稿和终稿由学生直接送交指导教师;成册论文参照盲审格式要求(参见研究生院主页)送交研究生院(5份,需采用黄色皮纹纸封面);答辩结束后,请根据要求修改论文并参照存档论文格式要求(参见研究生院主页),自行排版、打印、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存档论文(5份,黄色皮纹纸封面); 3、 学生送交详细提纲、初稿、二稿和终稿前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送阅回执》,交导师签收后由学生在规定日期前交研究生院存档,未提交回执单者不安排参加答辩; 4、请指导教师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对学生进行论文撰写指导; 5、论文未能通过评阅或答辩而需重新评阅或答辩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对不按上述规定期限及要求上交论文稿件者,我院将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参加当年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