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5 访问次数:
川外研〔2022〕22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研函〔2022〕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我校现开展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层次
本次申报共有3个类型层次: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市级重点学科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市级项目”“校级项目”“学科项目”)。
市级项目由重庆市教委批准立项,校级项目和学科项目由学校批准立项。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我校基本学制内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距离基本学制毕业时间达到1年及以上(包括项目主持人及参研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硕士、博士学位)期间,每位研究生只能主持1个同类型层次科研创新项目。项目在研期间,不得主持申报新的项目;项目结题后,方可主持申报其他类型层次项目。新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与已获项目的研究内容重复。
2.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项目主持人可参研2个其他科研创新项目。
3.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没有主持科研创新项目的研究生,可参研4个科研创新项目。
4.本次申报中,每位研究生只能主持申报1个创新项目。
5.本次申报中,每位研究生主持申报和参与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登录川外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研究生信息系统中的“项目立项审核”板块,点击新增并填写相关申请信息。经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审核推荐后,各培养学院对项目进行线上二次审核;审核无误后,学院在系统中点击通过审核选项,完成系统审核提交。
(二)各学院下载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创新项目进行线上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创新项目线上申请系统拟于4月25日开放,各学院审核报送截止日期为5月18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请人须在5月13日前,在系统中填写项目申请信息并提交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申报项目指导教师须在5月16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审核推荐意见。
(四)各学院须在5月17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提交。
(五)各学院下载打印申报汇总表(须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5月1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五、结项基本条件
(一)市级项目:主持人和成员至少在本科院校学报或外语类学术期刊正刊(旬刊和半月刊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校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和成员至少在大学(学院)学报或外语类学术期刊正刊(旬刊和半月刊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一般项目主持人和成员至少在正式学术期刊正刊(旬刊和半月刊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论文字数应在4000字以上。
(三)学科项目:主持人和成员至少在正式学术期刊正刊(旬刊和半月刊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论文字数应在4000 字以上。
(四)以其他方式,如著作(专、编、译)、调研报告、实验实践报告、翻译报告等形式申请结项的,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单独认定。
六、其他要求
(一)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积极申报。
(二)指导教师应切实指导项目研究,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三)各学院在申报审核过程中,应重点考察的方面包括: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是否明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之处,且是否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预期成果是否切合实际,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研究时间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联系人:鲁梦歌 联系方式:65380133
地点:立德楼B416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