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04 发布者:王碧波 访问次数:
各院系: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年在校应届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6届应届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及助学贷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1.低保家庭学生。家庭享受低保的时间必须要有2016年第1季度在内。
2.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有二代残疾证明(遗失需补办)或未办证(身体残疾特征突出者)皆可申请。
3.助学贷款学生。大学4年期间有过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4.以上几者不重复享受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
重庆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及助学贷款学生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同时是以上三种或两种身份的学生只能以一种身份申请,享受一次求职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所需清单
所有申请人必须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在线打印,一式三份),申请表里的银行卡信息请提供学生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信息。
1.重庆市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法定抚养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一)。
2.重庆市外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家庭证明材料(附件二),材料必须包括三项内容:(1)学生本人是低保家庭成员或是享受低保人员;(2)享受低保的时间段必须含有2016年第1季度;(3)材料必须由当地县级及以上民政局盖章。
3.残疾学生需提供本人二代残疾证证明,或者手持身份证的残疾特征照片。
4.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在线申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需注册并登陆“重庆就业网”(http://cqjy.cqhrss.gov.cn)求职补贴申请系统填报《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确认各项填写信息无误后提交。
2.从系统打印《在校求职补贴申请表》,本人签字,一式三份。
3.学校审核、公示、报送。
4.市级部门审核、拨款。
5.学校发放补贴。
五、联系方式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易老师65381097
2016年1月4日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附件一
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
(样本,重庆市内户籍)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 (身份证号: )法定抚养人。
特此证明
法定抚养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安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低保证明材料
(样本,重庆市外户籍)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所在家庭属于低保家庭,低保享受人 (身份证号: )正在享受2016年第1季度低保。
特此证明
xx县民政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