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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重庆市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2018“重庆市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市级项目限全日制且非带薪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每位研究生只能主持申报或参与申报一项同一级别的“创新项目”,多项申报或参与者将取消其资格;主持有校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及有关材料统一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批准立项。

三、资助金额

2018年的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型,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6万元。2018年市级项目的资助金额按市教委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不限,请于20185月11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此次重庆市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同时进行,重庆市的科研创新项目名额直接从四川外国语大学的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人中产生,择优选取。

(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下达我校的申报限额是15个硕士研究生项目和2个博士研究生项目,我校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限额是3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25项

(三)市级项目申请人和校级项目申请人只需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无需填写《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如若评选上市级项目的申请人,研院将另行通知填写。

)请项目申报人于5月11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申报的电子材料发到邮箱youngq18@qq.com,纸质版材料交到西区行政楼B416,逾期不候。

联系人:杨钦

联系电话:65380133,Email:youngq18@qq.com

附件:   附件1.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限额表.doc

        附件3.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6.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7.川外办发(2014)8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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