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31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关于对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 通 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川外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参加2016年5月论文答辩的所有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时间定在2016年4月11日,本次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各生检测电子稿文档的命名格式为“论文编号_姓名”(如2016001_张三,论文编号见附件一),本次检测电子稿文档只要论文正文和参考文献(需包含在一个WORD文档里)。 请各二级管理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分专业(方向)收齐本院系论文电子版后于2016年4月10日下午5时前统一发送到sisutdxl@126.com。 研究生院直管专业(方向)由各班班长于2016年4月10日下午5时前收齐本班同学论文电子版统一发送到sisutdxl@126.com(单独发送的,有可能无法顺利接收)。 本次论文为封闭式检测,逾期未提交将无法参与检测及最终论文答辩。检测论文电子版应和最终提交的盲审版论文保持一致,我院将对检测论文电子版和盲审论文进行比对,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严肃处理。 本次检测结果将严格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川外办发〔2015〕2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请大家相互转告! 附件一:《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 附件二:《申请2016年5月论文答辩编号》 (附件一、二见研究生主页通知链接)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16-03-29 附件一: 四川外国语大学 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规定 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培养研究生的优良学风,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精神,特此制定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 一、检测机构和范围 学校授权研究生院对所有申请我校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二、技术手段 我校目前采用中国知网(CNKI)研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 三、检测时间 检测工作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四、检测方式 100%全检。 五、送检要求 待检学位论文必须为Word格式电子稿文档并与同时提交的盲审纸质文档完全一致。电子稿文档的文件夹命名格式为“论文编号_姓名”(如2011001_张三),只需提交含论文主体、参考文献的一个WORD文档。 六、检测结论及处理办法 检测结论以论文主体的文字复制比为依据(文字复制比已除去引用及本人已发表的相关文献)。 (一)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小于15%为合格。 (二)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大于15%且小于25%为不合格。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修改一次并申请重新检测,二次检测论文复制比降到15%以下后可正常参加论文答辩。仍不合格者,推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论文答辩。 (三)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大于25%,由研究生院聘请两名同行专家进行复审。若被确定为学术不端行为,推迟1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论文答辩。 (四)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大于10%的,不具备校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学位论文的推选资格。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四川外语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规定》(川外办〔2011〕17号)同时废止。 八、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