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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访问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219号)及《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川外办发〔20187号),为深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做好我校2021年市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符合新时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理念,致力于解决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 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 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 项目所在单位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5. 项目主持人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或研究生教

学管理人员,有较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

6.2021年研究生教改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其中市级项目申报限额为9项,校级项目申报限额为10项(见附件1)。

7.2021年市级、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集中一次性申报,经学校评审后,原则上排名前9项推荐为市级项目,后续10项确定为校级项目。

8.如所承担的校级和市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二、项目范围与研究年限

1. 市级教改项目分为重大、重点、一般及定向申报项目,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及一般项目。

2. 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按《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规定的范围立项,一般项目可自行选题。

3. 市级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3年,校级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 

4. 定向申报项目。定向申报均为市级重大项目,不占我校市级重大项目指标。定向申报项目的申报程序、资助额度、材料报送要求与其他重大项目相同。项目获批立项后,须在20211231日前完成,具体要求详见《定向申报重大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与资助

1. 项目申报按照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初审推荐、学校评审推荐、市教委批准(校级项目除外)等程序开展。

2. 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见附件4)及《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川外办发〔20187号)执行。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为便于评审推荐,市级、校级项目申报人统一填写《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5),并提交纸质文件6份和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如“张三研究生学位管理改革”)至学位点所在学院。 

2. 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以上材料及《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excel格式填写)(纸质和电子版)到研究生院。

3. 重庆市定向申报项目,以及涉及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宏观改革的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研究生院。

4.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57日。

联系人:鲁梦歌,电话:6538013318223067395,电子邮箱:sisuyjsb@126.com

 

附件:1. 附件1-2021年市级、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限额表.doc

2. 附件2-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doc

3. 附件3-定向申报重大项目具体要求.docx

4. 附件4-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指南.doc

5. 附件5-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6. 附件6-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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