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20 访问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见附件1),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川外办﹝2021﹞143号,见附件2),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硕士生导师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包括在国内外访学、休假、延聘的硕士生导师,及退休延聘后仍在指导研究生的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除外。
二、考核内容
对指导教师近5年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全面进行考核;近5年是指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和学术道德教育以及就业指导等。
(二)人才培养:课程教学、教学改革、学生指导等。
(三)科学研究:科研项目、科研论著、学术交流、科研获奖等方面,以及在国内外学科专业领域中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社会影响等。
三、考核方式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组织本学院聘任的硕士生导师的考核工作;同时受聘于两个学院的硕士生导师,参加主要受聘学院的考核。
2.博士生导师不参加此次研究生导师岗位考核,而应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博士招生资格审查。
3.同时指导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硕士生导师,只参加学术学位导师考核。
4.本次考核全程在研究生教务系统(“办事大厅”—“研究生信息系统”)中进行,无需提交纸质文档。
1.学院核对导师名单
2021年12月21日17点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梳理、核对受聘在本学院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保证不漏一人,并将本年度导师岗位考核通知到所有硕士生导师;导师名单(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核对无误后,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将纸质、Word版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B415办公室。
2.导师核对、完善科研信息、人事信息
由于研究生教务系统已与学校科研系统、人事系统对接,2021年12月22日17点前,硕士生导师登录“办事大厅”—“科研系统”更新完善科研信息,并及时提醒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并登陆“办事大厅”—“人事管理系统”核对个人人事信息。
3.导师填写岗位考核表
2021年12月24-27日,硕士生导师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在“导师”—“科研成果”页面,检查从科研系统自动推送过来的科研信息(特别是近5年的信息)是否完善;如有缺失,可以在此页面再次添加。然后在“导师”—“导师岗位考核”页面,选择考核年份为2021年,点击“新增申请”,可在上一年导师岗位考核表的基础上填写考核表。
导师岗位考核表填写无误后,请立刻上传科研成果、实践获奖等信息的支撑材料。然后,保存、提交。
3.学院考核
2021年12月31日前,各学院考核小组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考核,在研究生教务系统点击、提交考核结论。
4.学校考核
2022年1月10日前,学校导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联系人:周丹丹、李曼;联系电话:65380002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硕士生导师岗位考核的通知.zip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