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2 发布者:王碧波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工作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每位研究生只能主持申报或参与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主持有校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项目。申报2016年市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没有入围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将材料完善后继续申报校级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项目及有关材料统一报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批准立项。
三、资助金额
2016年的研究生“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型,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6万元。
四、申报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6年5月12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2016年)》(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65385241,Email:376378555@qq.com
附件1 川外办发(2014)8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16年).doc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