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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评选2019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 访问次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58号)的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开展我校2019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包括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积极参与科研与创新活动和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或有相关成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四)服务大局,能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 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研究生优先考虑;

(五)须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应届毕业生;

(六)拟推选的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首先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评定比例

(一)研究生:2019届硕士在读应届毕业生共计652人,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0%,各单位按照毕业研究生实际人数的10%(严格四舍五入)推荐报送;

(二)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占毕业生总人数的1%,共推选7名,推报名额以毕业生人数为依据名额分配如下:翻译学院2名,研究生院1名,中文系1名,其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推报1名或者不推报

、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2019年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统一报研究生院。

(二)各培养单位根据推报名额上报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材料,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7名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重庆市教委审批。

四、材料要求

(一)上报材料必须包含审批表电子文档、纸质打印稿(一式两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统一复印为A4纸大小,主要事迹及获奖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表格不得翻页,请勿更改表格字体;

(二)请在328日(星期12点前将材料交至研究生院B416,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选通知及表格可在研究生辅导员工作QQ群群文件和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五、其它说明

(一)各单位对此次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筛选、严格把关、及时报审。评选过程中,要听取年级辅导员、任课教师和广大同学的意见,对评定后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二)毕业前,学校对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市教委对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三)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果在毕业前因考试、考查科目或毕业论文不合格,或受到各种处分的,取消相应荣誉称号。

联系人:研工部王碧波65380133 

 

附件1.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xls

附件2.四川外国语大学2019年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doc

                                       

                              研究生  

2019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