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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档案和政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访问次数:

   一、拟录取博士生均需办理政审及档案调阅手续。调档函直接发给考生本人,考生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办理:  

1、非定向考生

1)非应届生:调取本人所有学籍和人事档案。非应届生不需要提供政治思想鉴定表。

      2)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本人下载政治思想鉴定表,经所在二级学院(系)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寄/送我办;调档函由考生交本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毕业时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邮寄档案。(政治思想鉴定表请在通知末尾下载)  

2、定向考生

定向考生不调取档案,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考生本人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加盖具有人事权或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红章,一式三份)。定向培养考生不需要提交政治思想鉴定表。(定向培养协议书请在通知末尾下载)

考生个人档案应由档案管理部门采用邮政EMS或机要邮件统一邮寄;政治思想鉴定表或定向培养协议书可以自行送达或使用邮政EMS邮寄(不接收普通快递公司的快递);非应届生个人档案、应届硕士毕业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和定向考生的协议书必须在530日前/送达我办。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应在9月1日寄达我办。

   二、通信地址为重庆主城区的考生的调档函请到川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西区行政楼B413)领取。  

   三、所有拟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为最终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份寄发。  

   四、考生户口、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党团组织关系待正式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  

   五、未尽事宜,请关注本站公告。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定向培养攻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pdf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