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7 访问次数:
川外研〔2021〕5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川外办发〔2019〕9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1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2018至2020年期间获批立项的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详见附件1);
(二)2020年获批的外国语言文学市级一流学科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详见附件2)。
二、验收条件
(一)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主持人和成员至少在大学(学院)学报或外语类学术期刊正刊(旬刊和半月刊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一般项目主持人和成员至少在正式学术期刊正刊(旬刊和半月刊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论文字数应在4000字以上。
(二)外国语言文学一流学科科研创新项目的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条件为,主持人和成员至少在本科院校学报或外语类学术期刊正刊(旬刊和半月刊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一般项目结题条件为,主持人和成员至少在正式学术期刊正刊(旬刊和半月刊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字数原则上应在4000字以上。
三、验收材料
1. 各项目负责人填报《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3),并于11月22日(周一)下午5点前将发表的材料纸质文本1式7份至立德楼B416,并同时将Word和PDF版发送至sisuyjsb@126.com;
2. 各项目结题材料打包至一个文件中,以项目类型+学生姓名方式命名;
3. 如申请延期结题,须提交1份纸质版《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详见附件4)。
4. 项目评审专家对各项目进行评审,相关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项目通过验收后,相关材料均需报研究生院存档;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加强建设,我校将择期重新组织验收。
四、相关说明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要求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原则上项目负责人须在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项工作;未能结项的,将按撤项处理。如项目负责人申请保留,须提交《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并须在半年内完成结项,否则学校将不再做项目保留。
联系人:鲁梦歌,电话:65380133。
附件1:2021年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考核名单.xlsx
附件2:2021年外国语言文学市级一流学科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考核名单.xlsx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