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1 访问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平台
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简称调剂系统,下同)进行。
二、调剂专业
我校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确定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和调剂计划余额。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或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三、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考试方式必须为全国统考,且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中有关调剂的要求。
(二)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raduate.sisu.edu.cn/tzgg/2ef524c3c7db48029622b881bff9acc0.htm)。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同时符合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国家分数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各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总分降低35分(初试总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或21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学科专业),国家单科线降低5分划定调剂分数线。
(五)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 我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审计专业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调剂。
2. 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A类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分数线。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入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六)我校接收调剂专业对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及初试成绩等要求见后续公告。
四、复试方式
我校所有接收调剂专业方向均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复试,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五、时间安排
我校开展调剂录取的时间自2026年4月8日起,至4月20日前结束,接收调剂专业满额后即不再接收调剂。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在相关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六、基本程序
(一)申请调剂与确认复试
申请调剂到我校的所有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我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调剂系统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放调剂复试通知。考生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后,需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调剂复试通知。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需登录招生学院官网,查看调剂复试安排,按要求报到和参加复试。
(二)报到与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与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须按要求携带审核材料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非应届生:准备初试准考证打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报到时,提交大学阶段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生:准备初试准考证打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报到时,提交大学阶段成绩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须事先下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如实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二级学院(系、部)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本人工作单位、档案管理单位、社区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或党组织公章。
资格复查合格的,由招生学院在初试准考证加盖公章。
(三)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每位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确认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参加复试
考生须严格按各招生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同时遵守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
(五)待录取
考生在调剂系统中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
七、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思想品德考核、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审计硕士复试考生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一)专业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综合面试。满分值100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思想品德考核。采取“函调”与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格性评价。
(四)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值10分。
(五)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每门科目满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成绩不单独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考生参加)。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七)复试总成绩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除外)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之和,满分值为210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之和,满分值310分。
(八)复试不合格情况。考生若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中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低于60分,或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低于6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即被视为复试不合格。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总成绩权重为4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60%。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值×40+考生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值×60
九、录取原则
(一)各专业方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初试总分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计划单列,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考生在我校调剂复试前被其他学校录取并已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调剂复试的资格。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前被其他学校录取并已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 复试中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的;
3. 复试成绩确定为不合格的;
4.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 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调取的;
6. 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十、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按150元/生收取,参加复试考生通过我校官网“统一支付平台”,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具体缴费方式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缴费流程(附件4)。同等学力考生需另交两门加试主干课程的考试费共100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考生需另交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费50元。
十一、体检
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后续通知。
十二、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对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录取期间,通过复试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坚决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实行信息公布或公示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需公布或公示的,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招生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投诉方式
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3-65385224;
电子邮箱:jwb@sisu.edu.cn。
十三、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如发现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31
咨询电话:023-65385296
电子信箱:yzb@sisu.edu.cn
联 系 人:杜老师
附件:1.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 诚信复试承诺书
3. 复试考场规则
4. 复试费缴费流程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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