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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6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校内各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即日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校务会审议批准,首批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拟在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的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进行(见附件一);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川外办发〔2013〕15号)(见附件二);

三、申报者根据《选聘办法》要求,选填《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见附件三)或《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见附件四),一式二十五份(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sisuyjsb@126.com),连同与表格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装订本5份),于9月10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李丹丹老师处。电话:65380353

特此通知

附件一:四川外国语大学招收首批博士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二:《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

附件三: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附件四:四川外国语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

研究生院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