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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各学位申请人: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迎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论文质量检查,拟对2015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提交作出以下要求:

一、请按照《申请2015年5月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并按时提交相应回执或论文。对不按上述文件执行的学位申请人,我院将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

二、论文详细提纲、初稿、二稿和终稿由学生在规定日期前送交指导教师。初稿电子版需由研究生本人上传到研究生院教务系统(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4日17点),由指导教师在系统中点击确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6日17点)。截止时间前无法提交的申请人可向所在院系提交一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的延期提交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需注明延期提交的时间)。

我院将对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的初稿电子版与提交存档的初稿导师修改稿纸质版原件进行对比,差异较大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学生送交详细提纲、初稿、二稿和终稿前须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送阅回执》,交导师签字后由学生在规定日期前交研究生院存档。

四、初稿导师修改稿纸质版原件(请勿提交复印件)由学生按时交到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成册论文参照盲审格式要求(参见研究生院主页)提交研究生院(5份,需采用黄色皮纹纸封面);答辩结束后存档论文参照存档论文格式要求(参见研究生院主页)提交研究生院(5份,需采用黄色皮纹纸封面)。

研究生院

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