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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发布时间:2013-08-29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下达2008-2015年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3〕15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我校正式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成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我校于2008年12月被重庆市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2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近5年来,学校以推动内涵建设为核心,以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学科建设,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研究生教育和物质条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规划目标。2013年1月中旬,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学科评审。1月29日,学校又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重庆市学位委员会组织的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验收。同日,教育部公布了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在全国92所参评高校中脱颖而出,取得全国并列第六、西部第一的优异成绩。7月1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正式批准我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标志着我校已形成“本、硕、博”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是我校办学历史上在学科建设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实现了几代川外人的梦想。它标志着我校在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外国语大学”的征程上迈出了关键性步伐,为推动我校由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奠定了良好基础。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上级各有关部门、学科评审专家以及社会各界对我校学科发展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的结果,也是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凝心聚力、共同奋斗的结果。

学校将以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契机,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的力度,加快实现“特色鲜明高水平外国语大学”的建设步伐,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文:研究生院/学科建设规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