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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调档函和试卷调阅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关于领取调档函和试卷调阅函的通知

我办将于4月27日前寄发调档函调取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档案或政治思想鉴定表(调档函直接发给考生本人,政治思想鉴定表请在通知末尾点击下载。考生自行填写空白信息后交有关部门办理档案或政治思想鉴定表调阅手续),考生请根据本人具体情况按下列三项要求分别办理:

1、非应届考生:调取本人所有档案(包括自高中(或中专)起的所有学籍档案及参加工作后的人事档案;自考生由本人保管的学籍档案也应一并调取);非应届考生不需要提供政治思想鉴定表。

2、应届本科毕业生:本次不调取档案,由考生所在院、系党组织在政治思想鉴定表上填写鉴定意见;调档函由考生交本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待毕业时全部学籍档案归档后一并调来我校;

3、定向委托培养考生:不调取档案,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考生本人签署定向委培协议书(须加盖具有人事权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红章,一式三份。已经提交了委培协议书的考生可忽略此项)。

以上所列学籍人事档案或政治思想鉴定表或定向委培协议书必须在5月25日前送达我办,逾期未到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所有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初试材料调阅函将随调档函一并直寄考生本人,考生凭调阅函与第一志愿学校联系调取初试材料,并于5月25日前寄达我办。

考生户口、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党团组织关系本次不办理,待正式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

所有拟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为最终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在6月份寄发。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请勿来人来函来电询问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请关注本站公告。

通信地址在重庆市主城区(含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的考生调档函和调剂生试卷调阅函请于4月26日-28日到川外研究生部领取。

四川外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政治思想鉴定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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