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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文件要求,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博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修订)》(川外发〔2023〕67号)《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修订)》(川外发〔2023〕54号)和《四川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川外发〔2023〕55号)的总体要求,现组织制订《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位点组织制订《四川外国语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版)》,培养方案要符合学校总体培养方案要求。

二、主要制订内容

(一)坚持目标导向。正确认识研究生教育的性质和定位,结合学科或专业类别特点,坚持以服务社会需求、适应社会发展为出发点,着重突出以提升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实践应用能力、数智素养和国际视野为培养目标导向。

(二)强化分类培养。培养方案的修订应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针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制定培养目标,强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突出科教融合,注重提升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加强系统科研训练和学科交叉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须遵照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版本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培养方案应更突出产教融合要求,把行业导师、实践基地、教学案例库、联合培养基地等的建设纳入培养方案。

(三)优化课程设置。要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课程设置的根本依据,课程设置和课程门数要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编《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课程名称、课程性质需规范描述。博士、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内部各学院、各专业之间所开课程相近的,鼓励统一课程名称、进行课程合并;博士非核心专业课程与硕士研究生专业课程相近的,鼓励与硕士研究生合上。鼓励各培养学院优化跨学科、跨方向通选课程,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在系统中可面向全校研究生开放。

(四)其他

1. 着重打造教学实践活动,拓展教学实践基地,增加研究生参加教学操练、实训、见习、实习的时间和机会。

2. 及时更新必读书目和推荐书目。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必读书目和推荐书目数量分别不少于10本、20本和20本、50本(格式以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培养方案为准)。

三、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应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培养方案制订、修改工作。各单位结合调研情况,完成培养方案修订稿(初稿),各学科专业至少聘请3位以上校内外专家(其中校外相关专家或行业专家应不少于2人)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论证,并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计划校外专家论证表》。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并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培养方案审议稿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计划校外专家论证表》、《四川外国语大学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情况说明》和培养方案审议稿,于4月30日12:00前提交纸质签字盖章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isupyb@126.com

各培养单位在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联系人:周丹丹、周怡,立德楼B415,联系电话:65380002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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