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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 访问次数: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表彰奖励办法(试行)》(川外办发2018101号)(附件1)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评选细则》(川外办发202049号)(附件2),我院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

二、名额分配

1.按学科归属和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人数,以研究生培养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领域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候选人人数不超过15%。

2.全校评选名额不超过10人。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3),提交纸质文档(一式6份)、电子文档和相关支撑材料到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

2.各学院评审讨论,推荐候选人,并将所推荐候选人的《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纸质文档(一式6份)、电子文档、相关支撑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提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组)审定。

四、时间节点

第一阶段:2021年7月5日前,个人申报

第二阶段:2021年7月7日前,学院推荐

五、其他事项

1.《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中近5年是指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我校按年度开展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该项工作对我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双一流”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丹丹,李曼(西区立德楼B415)

联系电话:65380002

附件1 川外办发【2018】101号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职工表彰奖励办法(试行).pdf

附件2 川外发〔2020〕49号 关于印发《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评选细则》《四川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3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申请表.docx

附件4 2021年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申报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