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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工作安排,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实际,现就本学期期末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门课程行课至20217月2日止(第18周),2021年75-716日(第19-20周)安排期末考试或学期论文指导;2021717-825日期间放暑假。

二、任课教师须按时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内容和课程考核。外国语课程考试由通识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在7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课程考试在第19-20周进行,考试尽量采用不聚集的方式进行。如考试形式为学期论文,请任课教师在第19周之前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研究生新教务系统)发布学期论文撰写要求,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在第19-20周指导学生查阅资料撰写学期论文。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提前考试;学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

三、课程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考核方式可采取课程论文或课程考试等方式。

2.考题应涵盖对本课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理解和应用的内容。

3.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平时成绩占30%,期末论文或考试成绩占70%(专业学位课程可按教指委要求适当调整比例)。学位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考试成绩达到70分者可获得相应学分;选修课程成绩达到60分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严禁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在考试(考核)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如有查实,我院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学生根据个人学习计划于7月6-11日进行下学期专业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网上选课。各学院要在7月5日前完成下一学期排课工作;学生选课工作务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下学期不得再改选、退选。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毕业班学生的期末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下学期学生报到日期为2021827日,830日正式行课。

八、学生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任课教师提交课程论文或作业;任课教师须在下学期第三周星期五前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研究生新教务系统)提交课程成绩,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成绩单及试卷含口试试卷等材料。

九、课程补考、缓考工作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

十、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023-65380002

  附件1:关于在研究生信息平台(研究生新教务系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和选课的操作流程.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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