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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开展2022届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访问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以及《四川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总体培养方案》(川外发﹝2019﹞93号)等相关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过程管理和分流淘汰,中期考核成绩应客观反映研究生学业表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级学术型研究生和2020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及要求

(一)各培养学院务必在5月8日前将各专业(方向)的中期考核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方案应包括考核对象、方式、内容、要求、时间、程序、具体安排等关键信息。

(二)考核方案需按培养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制订,严格考察学生学习情况和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能力;方案一旦确定,需严格执行。

(三)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定于5月10日至6月11日举行,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考核。

(四)各学院需在6月18日前将中期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思想、身心健康、专业课程学习情况、专业及方向书目阅读情况、论文开题计划、学术活动、语言能力(语音语调、口语表达)。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考核应注重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应注重学生的实践应用力。

四、考核形式

考核小组线下面试或笔试。

五、考核细则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然后由班长汇总后统一交至相关培养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处。

(二)各培养学院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原则上不少于3名导师,并确定1名组长组织本组考核。

(三)各学院教学秘书收取《考核表》后填写相关内容,并在中期考核前发给相关考核小组,由教研室主任或考核负责人填写考核情况。

(四)综合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暂缓通过”三种。“通过”者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和撰写环节;“不通过”者按照相关规定终止学业;“暂缓通过”者须再次参加考核,再次考核在下学期开学后进行,如仍不合格,则按相关规定终止学业。

(五)考核结束后,各学院自行保存《考核表》,并将中期考核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周丹丹,李曼 电话:023-65380002     电子邮箱:sisuyjsb@126.com  

附件: 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