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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届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访问次数:

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届硕士学位论文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

川外〔202323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细则(川外发〔2021〕90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夏季授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进度安排及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2023届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测由研究生院组织集中进行。检测时间定为2023年4月12,工作平台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论文检测稿需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每个研究生只能提交一个文档。文档内容只需要论文正文(从论文“绪论”开始)参考文献,文档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如10201601120001_张三)。

二、本次检测对象仅限已经通过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论文检测稿通过“信息平台”上传,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中午12:00

三、研究生导师在“信息平台”审核本人指导研究生的论文检测稿,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中午12:00

四、预答辩未通过,学院组织进行第二次预答辩的研究生,待第二次预答辩通过后再由学院统一组织申请检测。检测时间由研究生院另行安排。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为封闭式检测,逾期未提交论文检测稿的将无法参加检测及后续学位申请阶段;论文检测稿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并符合培养方案对学位论文的相关要求,导师及学院应严格把关;论文通过检测后仅能进行微调,学院应对论文检测稿与盲审稿进行比对,出现不一致情况的应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盲审和答辩资格。

六、检测结果将在“信息平台”公布。检测合格的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制论文编号;检测不合格的论文将严格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实施细则》(川外发〔2021〕9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3329